手稿收藏
根据赠与人在赠与契据中规定的任何限制,可以限制对某些手稿收藏的查阅。根据大学记录分类,由于材料的性质,可能会对部分手稿收藏进行额外的限制。
大学的记录
对于大学记录,一些限制是由FERPA(家庭教育权利和隐私法案)等法律强制规定的,而其他限制是由档案馆与原部门或办公室共同确定的。大学记录分为四种标准访问类别之一,但档案馆或原始办公室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延长或减少限制:
第一类:个人信息,自记录创建之日起75年关闭。
75年后,经档案馆和原部门或办公室审查,这些记录将不受限制地公开。包含个人或多个个人信息的记录,如学生学业记录或教职员工人事记录,属于这一类。
第2类:校董会记录,自记录创建之日起关闭50年
在此期间,董事会成员保留查阅这些记录的权利。研究人员只有在获得委员会秘书的书面批准后才能使用材料。五十年后,档案公开,但须受委员会秘书或档案局认为必要的限制。董事会及其委员会的赢博体育会议记录和相关材料均属于本类别,但董事会在“执行会议”上的审议记录除外,该会议应推定为闭会。
第3类:一般大学记录,自记录创建以来已关闭20年
在此期间,原籍部门或办公室保留查阅其记录的权利。研究人员可以联系原籍部门或办公室以获得查看记录的书面许可。20年后,经档案馆和原部门或办公室审查,这些记录将不受限制地公开。大多数支持行政和商业活动的大学记录都属于这一类。
第4类:全球发行,开放不受限制
这些记录包括公告、出版物、日历、小册子和广泛分发的报告。
总统内阁批准大学档案公开政策,2014-10-27